信息来源:扬州日报
为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在我市有效实施,今年4月至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查什么?怎么查?本报邀市人大环资城建工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查什么?
实地进行“七看七查”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要实地进行“七看七查”。
一看水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建设情况,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规定是否严格、法规政策是否配套、工作覆盖是否全面;二看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水环境执法以及河湖长制、总量控制、流域协调和生态补偿机制等举措落实是否到位;三看突出水环境问题清单梳理情况,查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是否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治理;四看重点流域、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情况,查水环境保护目标是否完成、水环境质量是否限期达标、国省考断面是否按期消除劣Ⅴ类;五看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建设和水质状况,查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全面落实;六看城镇水系整治情况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查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是否如期完成;七看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情况,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正常,畜禽养殖业粪污利用和处置措施落实是否有效、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是否建成运行。
怎么查?
据悉,本次执法检查在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召开一次专题动员部署会,制定一个周密详实的工作方案,组建一支精干高效的检查团队,梳理一张明晰具体的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各县(市、区)联动开展一次专题执法检查,制作一部有针对性的水环境问题警示片,形成一份全面客观的执法检查综合报告。”市人大环资城建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执法检查采用四种形式:首先是听取情况汇报;随后开展随机检查;接下来市人大会设计调查问卷,对市、县(市、区)政府及功能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执法人员集中进行法律知识问卷调查;最后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新闻媒体及扬州人大网站、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渠道,征集意见、接受举报,扩大公众参与,加强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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