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生态修复,实则围填海,导致鹬“港”相争
建设单位未经合法审批前停止建设 ,环评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陈媛媛
半蹼鹬在低潮位的裸露滩涂上觅食。 胡振宏摄
2019年卫星图显示,项目建设之前是大片完整的滩涂。
2023年卫星图显示,项目建设之后导致原有滩涂丧失约138公顷。
“建设单位建设'蓝色海湾'项目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具有损害鸟类觅食地、栖息地的现实风险。”历时近3年,社会组织自然之友诉连云港“蓝色海湾”生态修复案近日迎来了一审判决,建设单位在未经合法审批之前停止建设蓝色海湾项目,环评单位开展的案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遗漏对鸟类影响的评价,应与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蓝色港湾”项目破坏半蹼鹬等水鸟天然觅食地
2020年,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取建设环抱式潜堤、填埋滩涂后种植树木、铺设人工沙滩等手段,在连云港临洪河口滨海湿地建设“蓝色海湾”项目。
“该项目名为生态修复,实则违法实施围填海。即使是号称的‘营造鸟类栖息地’行为,也是将建设区域原本具有水鸟天然觅食地的功能,通过人为填埋,强行把水鸟天然的觅食地(即‘食堂’),建成高潮停歇地(即‘卧室’),威胁水鸟生存。”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团队负责人何艺妮说。
为避免该项目错误的生态修复措施造成半蹼鹬等水鸟的天然觅食地丧失,自然之友于2021年5月提起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在诉讼审理期间,2022年3月至4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对连云港‘蓝色海湾’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督察。2023年2月,《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海州湾国家海洋公园管理,对项目海域使用再论证,提出用海处置方案,依法依规推进项目整改到位。整改时限为:2024年12月底前。
2023年9月,该案正式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建设单位当庭表示,不再建设环抱堤,也不再铺设人工沙滩。
2023年1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将案涉区域纳入其中。
■环评编制单位成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认定:“案涉建设区域实际上已经成为包括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在内的鸟类的觅食地。案涉建设行为必然会对湿地产生影响,也会对鸟类的觅食、栖息产生影响,建设单位在得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前停止建设‘蓝色海湾’项目。”
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通过编制环评报告,评估项目建设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至关重要。但实践中,大量涉及生态敏感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未客观、科学地评估建设项目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导致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
“法院判决,环评编制单位为建设项目编制的环评报告中遗漏对鸟类的影响,应承担连带责任,相较于‘云南绿孔雀保护案’,前进了一大步。”何艺妮告诉记者,自然之友自2017年提起“云南孔雀保护案”开始,就一直将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一起追加为共同被告,至今仅本案法院判决支持了这一诉讼请求。这对规范生态影响类环评编制单位、依法在环评编制中客观评价生态影响、有效防范项目建设对生物多样性破坏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提起公益诉讼后引发社会各界对于生态修复乱象的讨论,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生态修复制度的建设进程。2022年6月正式实施的《湿地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关于湿地生态修复的要求。2023年3月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关于生态修复的要求和针对性规定:严禁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之名,变相实施、造成事实性填(围)海或人工促淤;不得改变自然岸线的海岸形态和生态功能;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不得违背自然规律,采用人工干预方式建设人造沙滩等。
■鹬“港”相争,请为迁徙水鸟留下“大食堂”
对于自然之友提出的消除危险、生态修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予以驳回,理由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项目已建成的部分造成了生态环境损害或存在生态破坏的危险,案涉区域的鸟类数量未明显减少。
“蓝色海湾”项目所处的临洪河口滨海湿地,是勺嘴鹬等7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鸟、半蹼鹬等8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鸟,以及6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中的“近危”“易危”“濒危”甚至“极危”物种的自然栖息地之一。迁徙鸟类对繁殖、迁徙停歇及越冬的栖息地都有着极高的“忠诚度”,即它们年复一年地重复利用一个固定的区域。因此,某个区域栖息地的丧失和质量下降,可能对这些鸟类带来不利影响。
科学家利用卫星追踪半蹼鹬迁徙时发现,项目建设之前,半蹼鹬在2019年—2020年秋迁徙过程中,会利用“蓝色海湾”项目环抱堤内的滩涂。但是,项目建设后的2023年,半蹼鹬在南迁经过连云港停歇时已不再利用。
“观察过鸻鹬类水鸟的朋友都知道,有些水鸟集大群,比如半蹼鹬。它们共同使用一块优质滩涂觅食,这处滩涂食物充沛,是水鸟经常集群觅食和成群飞翔的重要原因。卫星跟踪数据记录到两只半蹼鹬不再利用被建设区域的滩涂,表明原本在该区域觅食的半蹼鹬群体很可能也不再利用环抱堤内空间。”“勺嘴鹬在中国”机构负责人李静说。
“一审判决仅判决案涉工程暂停建设,但未彻底消除案涉工程破坏水鸟天然觅食地的重大风险。”何艺妮告诉记者,他们的核心诉求为:蓝色港湾项目的“基础工程”和“岸线修复工程”应当永久停止建设,二被告应当对已破坏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并赔偿临洪河口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
目前,自然之友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