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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13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信息来源:泰州市环保局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强化机动车检测机构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检测检验行为,近期,由市环保部门联合质监、公安、交通、以及机动车检测机构评审专家组成联合巡查小组,在我市开展了机动车检测机构巡查工作。

 

巡查组以“找病因、配良药”的态度,用“听汇报、查现场、阅档案、看视频、做试卷”的方法,从车辆检测到机构运行,从客户接待到内部管理,进行全方位地“体检”,对柴油货车检测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目前,我市共有30家机动车检测获证机构,其中市区11家,兴化6家,泰兴7家,靖江6家,检测资源全面覆盖各市(区)。巡查小组已随机对其中10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了巡查。

 

从巡查结果来看,被查机动车检测机构基本上运行良好,人员力量配备齐全,检测设备运行正常,在用的检测计量器具均已检定或校准,各机构负责人均有较强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客户满意度均有所提高。但巡查也发现有下列问题:

 

(一)检测水平方面:检测报告存在代签、提前签、电子签以及不签等现象,造成了检测报告的审核环节缺失;未对车辆进行外检并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外检单;检测报告中环境参数有明显错误;柴油车检测操作不规范等现象。不符合GB 18285和GB3847标准的相关要求。

 

(二)人员管理方面:主要人员技术水平不足,技术负责人不能完全掌握检测技术要点,质量负责人对机构质量体系内容掌握不全。环检机构主要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足造成了环检机构的检测行为和日常管理措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瑕疵。

 

(三)质量体系方面:日常仪器维护、保养台账缺失,主要体现在损耗品更换和保养记录缺失、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不全、标准物质的采购和更换记录不全,人员培训考核计划和实施情况缺少,比对报告内容不规范,无比对实验分析,年度内审次数不够、内审内容不全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当场对被查机构作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30天内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和佐证材料。

 

为了进一步做好车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车检机构履行好社会责任和检测义务,欢迎市民共同监督车检机构的工作,如有发现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69向市环保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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