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盐城市环保局
为加快推进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解决水环境、水生态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责任落实和机制创新力度,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射阳县实行县级“断面长”制度;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国考、省控断面断面长,指导做好达标断面水质保障工作。出台《射阳县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射水治办[2017]1号),将省、市下达的水质目标和重点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成立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定期会办研究水污染防治工作。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
强化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完成县明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依法划定和射阳河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工作。完成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所关闭工作,累计关闭养殖场45家,射阳河沿线海河、四明、合德、海通等镇网箱清理380只,鱼簖257只。完成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千秋镇7户居民搬迁,合德镇边港村13户居民搬迁。
射阳县按照市环保局统一部署,结合日常巡查活动,开展饮用水源地非法填埋固体废物专项检查行动,发现污染事故隐患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严把项目准入关和规划关,凡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坚决不批。编制《射阳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全县饮用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按时上报调查评估采集系统和调查评估报告,及时上报饮用水源地日水质状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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