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叱狼
由于危险废物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对生态环境和公众生命安全威胁很大。因此,近年来各地始终不遗余力加强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查处和打击,特别是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5年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持“全方位打击、全链条发力、全过程监督”,凝聚合力,重拳出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势头得到一定遏制。
但是,从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多起危废违法案例、公安部公布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典型案例,以及近期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等地发布的涉及危废违法的典型案例来看,危险废物违法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而且违法产业链长、涉案人员多、作案手段隐蔽等特征日趋明显。
为打击愈加隐蔽化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笔者认为,要在借助执法人员巡查、信访举报投诉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加快更新思维,大胆探索实践数智化执法,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一支专业队伍,深入研究各类平台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异常数据排查等,推动危险废物执法监管由“人防为主”逐步向“技防优先”转变。
深挖多平台数据精准比对。加强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平台和其他环境管理平台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研判,找出嫌疑数据比对点,精准捕获违法问题线索。例如,通过比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每日申报利用处置情况和企业上报自行监测报告中的采样日期,研判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不如实申报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情况等。又如,调取排污许可平台中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的更换周期,与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平台中废活性炭的产生情况作比对分析,研判是否存在废活性炭未申报、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情况。
通过“准物料平衡”比对固废产生量。根据固体废物产生量相对稳定的特点,将产能、废水(废气)排放量、原料使用量等数据与固废产生量进行比对,包括对单家企业的纵向比对、对相同行业企业的横向比对,从中挖掘违法线索。比如,对于水处理后污泥产生量的问题,可以利用在线监控平台和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平台数据,比对单家企业历年水处理量和固体废物产生量,若企业水处理量相对稳定而固体废物产生量存在明显波动,那么就可能存在擅自非法处置固体废物、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
利用跨部门数据交叉分析。数据比对过程中,涉及的企业产能、原料使用量等数据均需其他部门平台数据支持,比如,通过税务部门调取企业活性炭、矿物油、切削液等采购信息,比对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平台中企业废活性炭、非矿物等危险废物的产生信息,研判相关产废单位是否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等情况,严查非法倒卖或处置废矿物油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企业工况数据开展研判。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单位烟气监测、运行工况等数据均已接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除了常规烟气超标、不符合焚烧运行工况要求等预警数据外,可以通过比对运行工况中炉膛温度与进料量等数据,分析各类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研判危险废物入库量与焚烧处置量之间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存在虚假标记、是否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情况。
此外,要持续深化新技术、新装备、新手段的危险废物监管实践运用,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移动执法等数据及群众信访信息的整合研判,适时联合第三方公司深入挖掘信息数据,积极探索建立线索研判数据模型,进一步拓宽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渠道,多措并举提升危险废物监管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