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刘娜 杜瑞娟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仅是一场硬仗,更是对政府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的考验。今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生态为民”行动,旨在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生态为民”行动选取了100个群众关心、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整改重点,包括噪声扰民、垃圾处理、扬尘污染等。在此次行动中,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生态为民”行动领导小组,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察实情、解难题,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为确保行动高效推进,还采取了多项措施,比如通过“四不两直”督导方式直插现场开展帮扶,树立办理情况监督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等。这些措施不仅体现了政府部门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心,更展现了在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上的细致入微与温情关怀。
在推动群众举报件办理过程中,各地还注重倾听民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比如,在解决昆明市嵩明县某造纸厂污水随意排放问题时,造纸厂按照预定整改措施将废纸浆回收,将存放在土坑内的生产废水全部清运处理,并回填土坑恢复了耕地原状。有关部门就整改情况回访投诉人时,投诉人反映担心污水外排问题死灰复燃,且污水处理依然存在隐患。于是当地政府专门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造纸厂业主在考虑市场特点与经营收益后,决定停产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并主动注销了排污许可证。这种务实负责的工作态度,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政府是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他们的困难。
“生态为民”行动不仅强调整改到位,还特别注重公开透明,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整改情况,让群众了解进度、监督效果。比如,文山州麻栗坡县董干镇和谐社区有群众反映自来水浑浊,无法饮用。麻栗坡县迅速找到症结,进行供水管道清淤,使水质恢复正常,同时开展了水质检测,用科学专业的数据消除群众疑虑。在楚雄州禄丰市土官镇某花卉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周围农地问题的整改过程中,有关部门及时在禄丰市政府网站公开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的“生态为民”行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理念。通过这一系列努力,不仅改善了环境质量,更加深了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情感纽带,展示了政府在解决民生问题上的决心与温度。
作者单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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