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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2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需重点考虑如何将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治理政策、法规、标准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徐卫星

 

“最近3年,由中国科协主导的全国十大前沿科学问题中,新污染物两次入选,分别是2022年‘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科学问题和挑战’和今年的‘多介质环境当中新污染物的识别、溯源、健康风险管控’,可见新污染物问题已经成为我们当前在科技领域、生态环保领域、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很多方面重要的研究方向之一。”

 

近日,在第十六届环境与发展论坛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江桂斌就新污染物的基础研究与治理难点作主题报告。

 

那么,究竟什么是新污染物?

 

“新污染物有很多定义,我个人主张要修正一个定义,否则治理找不准目标。”在江桂斌看来,新污染物是指在环境中产生或正在使用的具有难降解、长距离迁移、生物可累积、具有毒性与健康危害的化学品或微生物。

 

江桂斌认为,新污染物应具有以下几个共性特征:一是多数为目前正在生产和应用的产品,尚未有效控制其生产和排放;二是污染正在发生,环境介质中的存量较高,对其环境行为缺乏足够认知;三是缺乏毒性与健康风险的数据,缺乏全面的科学评估。典型的新污染物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环境内分泌干扰物(EEDs)和抗生素。

 

据了解,新污染物的出现大多与现代工业产品的广泛使用密切相关。2001年,《斯德哥尔摩公约》首次公布了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名单,目前名单已扩展至30多种。近年来,我国在新污染物方面也加快了治理步伐。2022年,国务院发布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在生产、使用、废弃等环节加大监控和治理力度。20236月,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属首批清单,重点涵盖了五大类污染物,进一步明确了治理目标。

 

截至20235月,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污染物和关注的重点行业。例如,在工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地方行动方案对石化、化工、农药、纺织等行业提出了具体的管控要求。同时,各地也更加关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沿海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完善新污染物的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去年,在武汉召开的全国环境化学大会有94个分会,其中25个分会和新污染物治理密切相关。可见,目前,新污染物已经成为环境科学领域、毒理学领域、环境健康领域很重要的研究内容。”江桂斌指出,科研方面,我国在过去40年当中有不错的科学积累,起步并不晚,但未来的新污染物治理有赖于基础研究的进步,如何将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治理政策、法规、标准是当前需要考虑的重点。

 

针对目前我国在新污染物治理方面的难点问题,江桂斌指出,首先,针对新污染物的法规和标准缺失导致治理难度加大。化学品的种类繁多,每年全球新增化学品约4万种,如何有效区分和筛查这些污染物并制定合理的治理标准成为当前一大难题。因此,加强管理层和公众对新污染物问题的认知非常重要,知晓治理的目标和边界,要避免一哄而上。这也印证了基础研究的重要性。

 

其次,我国在替代化学品的研发方面,进展相对缓慢。相比于欧美国家,我国在无害替代品的研发和筛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许多污染物在水体、大气、土壤中的迁移过程复杂,增大了评估的难度。因此,我们亟须加强科研投入,完善替代品的筛选和风险评估体系。

 

在科研层面,针对新污染物的溯源、毒性测试和高通量筛查等方面的技术手段还需进一步提升。江桂斌指出,未来,希望能进一步加大研究投入力度,通过构建更加科学的管理和筛查体系,为我国新污染物的治理和风险评估提供坚实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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