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谢希瑶
当前,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正加力推进。补什么?怎么补?消费者十分关心。商务部等四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明确一系列具体举措。
通知发布前一个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实施《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明确安排近1500亿元直接下达地方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此前,商务部等部门于3月底印发实施《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此次通知作为支持政策,就做好政策衔接、明确补贴品种和补贴标准、优化补贴方式和审核流程等方面提出了细化措施,确保消费者获得中央政策红利,保障政策平稳有序过渡。
首先,支持品类更多,补贴力度更大。
此次通知延续了若干措施已经明确的补贴品种和标准,即: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基础上,通知支持地方自主确定补贴“8+N”类家电品种。通知提出,各地自主确定上述8类家电的具体品种。鼓励地方结合当地居民消费习惯、消费市场实际情况、产业特点等,对其他家电品种予以补贴并明确相关补贴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下一步,如何让“真金白银”惠及消费者?
通知明确,根据若干措施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通知提出,鼓励地方采用支付立减、发放个人实名代金券等不同方式,尽快让“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提升消费者享受补贴体验和获得感。各地应简化补贴审核流程,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企业垫资压力。
也有消费者担心,会不会出现先涨价后降价、违规套取补贴、借机销售伪劣产品等情况。如何让消费者以旧换新更便利、更放心?
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互相借鉴经验,加强数据分析,及时准确掌握家电交旧、购新、拆解全流程信息。要通过大数据等数字化手段,严防虚假交易、跨地区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行为。
通知还提出,各地要指导政策参与企业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拓宽消费者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支付渠道,切实采取措施提升消费体验。各地要督促家电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鼓励个人消费者和企业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举报非法拆解废家电行为。
(据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