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张媌姮 杜晓林 刘铭鑫
农业与食物系统(简称农食系统)包括农业生产、食品加工、包装运输、零售消费等环节,既是气候变化的影响者也是气候变化风险的受害者。由于农食系统排放的温室气体分散在不同环节,相比其他行业并不显著,长期以来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农食系统关乎粮食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公平、公共健康等重要战略问题,排放的温室气体量受制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收入水平、饮食习惯等因素,若将控排措施分散在农业、交通、工业等不同部门实施,容易顾此失彼、适得其反。因此,有必要从农食系统全产业链角度统筹考虑,形成有效的系统减排方案。鉴于农食系统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应系统谋划、提前布局、综合施策。
乳制品是农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乳企国际影响力较大,具有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基础。近年来,我国乳企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以及海外市场拓展等方式将触角伸向海外,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逐步上升,国际话语权也不断提高。这些企业大多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重要供货商,每年都以ESG信息披露的方式发布本企业的产品碳足迹核算结果与报告,有较好的碳足迹管理及信息披露制度。笔者认为,我国可以以乳制品为试点推动农食系统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抓住乳制品碳足迹国际规则制定的契机,积极参与、推动国际规则制定与互信,未雨绸缪、提前布局,掌握农食系统国际博弈主动权。
当前我国乳制品碳足迹管理存在的挑战与机遇
我国有多个乳制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因子数据库,但全国全行业尚未形成统一。由于我国主要乳企规模较大,应证券市场ESG信息披露或供应商采购等要求,每年都自行开展本企业全产业链的碳足迹核算。因此,我国乳制品行业在全国不同地域已有多个成熟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和因子数据库。北京、深圳、苏州、青岛等地方政府及行业协会基于国际通用核算方法等基础,陆续发布了乳制品碳足迹核算的通则标准和规则标准,并分别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使用。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各地各企业核算边界、排放因子、温室气体潜势值等存在差异,计算出来的结果差异较大,可比性低。
第三方核证核查机构仅对乳制品碳排放量进行核证,缺乏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截至2023年底,我国约有50余家咨询机构、450余家检验检测机构、近100家核查机构提供碳排放方面的第三方技术服务,主要服务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重点排污单位以及核证自愿减排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但这些机构均以重点行业的碳排放核算为主营业务,并非专门针对乳制品等农食系统核算。目前我国部分乳企为了满足供应商或证券市场关于ESG信息披露等要求,也聘请这些第三方机构开展碳排放量核算,但仅限于“排放量”的客观核算,不是“低碳”的认证核算,急需相关
部门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乳制品碳足迹认证目录和实施规则。
养殖端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是短板,也是推动国际互信的良机。乳制品行业的上游养殖端是碳排放的主要环节,饲料饲喂、肠道发酵、粪污管理等排放数据决定了乳制品的碳足迹高低,但这个环节数据收集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有一定难度。尤其是我国适度经营规模的中小养殖户和较大规模的个体养殖户,养殖环节碳排放控制和数据填报质量对他们而言都是挑战。但同时,这也是目前世界各国的共性问题,国际社会尚未形成统一认识,因此,也是我们推动标准国际互信、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良好时机。
央地企联合开展乳制品碳足迹管理试点
基于我国乳企在低碳转型方面的大量实践基础,按照《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中关于“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的要求,建议央地企联合,可选择在内蒙古等地开展乳制品碳足迹管理试点,加快推动乳制品核算规则国际互信,为推动畜牧业及其他农食系统的低碳绿色转型提供经验借鉴。
一是加快统一乳制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因子数据库。当前,国内关于乳制品温室气体核算的地方或行业标准已有近50项,总体核算规则和方法已在行业内形成了较高的统一认识,而主要争议点在于原奶碳足迹的排放因子及其核算边界,这主要是因为前期的实践都是基于企业自行探索而形成的惯性差异,而非技术层面有较大难度。因此,建议通过试点的方式,联合试点地区、行业协会等多方加快推动原奶碳排放因子数据库收集整理,尽快发布统一的乳制品核算通则标准和规则标准,为建立乳制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奠定基础。
二是制定乳制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当前低碳乳制品缺乏来自消费市场的认可,完全依靠乳企履行自主减排义务力度不够。尤其当前经济增长放缓、消费市场波动等形势会进一步削弱乳企减污降碳的意愿。因此,建议在试点地区开展乳制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将乳制品碳足迹纳入政府、学校、国有企业采购需求标准,引导消费者认可碳标识,促进低碳消费。针对不同等级碳足迹的乳制品(尤其是碳足迹更低的原奶)可享受优先被采购、优惠贷款或更高额度担保等支持政策。探索将乳制品减排纳入CCER交易。
三是推动国际互信,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从全球来看,具有世界指导意义的通用性规则已经存在。我国将IPCC、ISO等核算规则转化为国内标准之后,无论是乳制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还是团体标准,在计算乳制品的产品碳足迹时都进行了援用,因此在乳制品核算的基础共识和底层架构上具有互信基础。建议依托“一带一路”平台,通过技术援助和产业扶持等方式,在尚未建立成熟、科学、体系的核算标准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动标准和方法的共适。
另外,建议以乳制品产品碳足迹为切入口,加大包括人员培训、认证机构资质评定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推动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对碳标识的种类、标签等级、标签法律效果等方面早日形成共识,在碳排放数据、政策、标准和规则方面实现国际互信,树立我国在农食系统领域减排的国际话语权,为后续打造我国农食系统温室气体核算国际交易平台奠定基础。
作者单位:张媌姮、杜晓林,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刘铭鑫,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