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李新琦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重要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之一,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推进,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数量逐渐增多,设施运行电费高、监管难度大等难题逐渐显现。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山东省从用电价格改革和用电监控双向发力,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和日照市率先开展“用电价格保障与用电监控”探索,并将成功经验进行推广,推动全省各地积极运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提高设施正常运行率,确保治理效果。
坚持多部门协同合作、齐抓共管。为建立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监管机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多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省、市、县、乡、村五级职责,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治理“运动员”和监管“裁判员”分开,明确了设施责任主体、监管要求和运维经费保障要求,为全省开展“用电价格保障与用电监控”提供了政策支撑。
推动用电价格改革,切实降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成本。2022年,中办、国办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山东省印发《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函》,明确提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推动利好政策切实落地实施,青岛市以西海岸新区为试点,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价格由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调整为居民用电价格,并对政策生效以来多缴的电费进行退减。用电价格调整后,电费单价由0.72元/千瓦时降至0.55元/千瓦时,降幅23.6%。据估算,以日处理规模200吨、采用“A2O+MBBR”处理工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为例,可节省电费8400元/年。以青岛西海岸新区为先行经验,山东在全省层面加速推动用电价格改革政策落实,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保障压力。
探索“用电监控”新手段,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精准监管。日照市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将工业企业环保设施用电监控方法创新应用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过程中。选择不同处理工艺、不同规模的污水处理站,安装用电监控设备,根据电流的有无及大小,监控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通电运行,及时发现设施停运问题,及时通报运维方整改,大幅提高了监管精准度。每座污水处理站仅需安装一台用电监控设备,安装费用为2000元—3000元,设备使用寿命10年左右,运行功率和电费较低,相较“驾车加徒步”的现场检查方式,费用降低2/3,监管成本大幅下降。日照市投资50余万元,对全市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安装应用,探索出了用电监控新方式,对山东省实现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科学、精准、有效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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